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寒假期间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鲁指 办发〔2020〕139 号文件精神及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发布的相关 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寒假期间校园管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 下:
一、校门管控
学校东门、南二门封闭,南大门作为出入通道,晚10 点至次 日早 6 点实行封闭管理,除抢险、急救、夜班(出具证明)等特 殊情况外,禁止人员、车辆出入。为方便教职员工上下班,教职 员工凭教工卡(一卡通)测温正常后进入校园。
二、人员、车辆管控
坚持“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宁可严十分、不可松 一毫”的原则,严格“一人一卡一测”,层层压实防控责任
1.学生返校
在学校未下发正式分批次开学通知前,学生原则上不返校。
2.在职教职工入校
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入校的教职员工一律凭教工卡(一卡通)进入学校,一律实行体温检测。对机动车司乘 人员,一律进行证件查验和体温检测,无证人员禁止入校。
3.校外人员入校
按照“谁主管、谁接待、谁负责”原则,严格控制校外人员 入校,未经审批一律禁止入校。确因工作需要入校的,须办理审 批手续,接待单位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全面了解校外人员入 校前的身体状况(外地市人员需提供健康码),并填报《疫情防控 期间校外人员进校审批表》(附件 1),严禁同一时间同一事项对人 员进行拆分办理审批。入校人员在 5 人以内且当日离校的审批, 由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5—10 人且当日离校的审批,由 分管或联系校领导签字;入校超过一天、10 人以上、复工复产以 及各类会议等聚集性活动的审批,由学校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签署意见。经审批同意后,《审批表》单位留存一份,交进 校门岗负责人一份。待校外人员入校时,门岗执勤人员依据《审 批表》核验身份、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做好登记。接待单位 要全面掌握校外人员在校内的活动情况,做好疫情防控教育,戴口罩,勤洗手。校外人员入校后应尽量减少与校内人员接触时间, 并在规定时间内离校。
4.服务保障人员入校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校园服务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行,保洁、维修、公寓管理等服务人员进入校园的,由归口管理部门提供入校人员名单,集中办理审批《出入证》,并全面掌握服务人员的日常健康状况。
三、聚集性活动管控
疫情防控期间,未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禁止一切聚集性活动,禁止开放校园各类场馆,严禁利用教学场所举办培训班、辅导班等活动。
四、校园治安管控
1.校园巡查
进一步加强校园巡逻和视频巡检,重点对校园公共区域加大巡查频次,严禁未经审批备案的校园聚集。
2.人员查验
疫情防控期间,安保人员对校内人员、车辆进行必要查验,请教职工予以配合。对翻越校园围栏违规入校人员将严肃处理,损坏围栏设施的予以严惩。
3.隐患排查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检查。要以消防安全为重点,对防控物资存放点、实验室、学生公寓、食堂、图书馆等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请广大教职员工充分理解严格校园管控对防止疫情扩散的重要意义。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
附件:0638太阳集团校外人员出入审批表
安全保卫处
2021年1月16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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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号码: |
电话: |
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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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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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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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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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对接单位审批意见:
主要负责人意见签字及公章: |
分管或联系领导意见: |
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
注:1.入校人员在 5 人以内且当日离校的审批,由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5—10 人且当日离校的审批,由分管或联系校领导签字;入校超过一天、10 人以上、复工复产以及各类会议等聚集性活动的审批,由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签署意见。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对接单位留存,一份交学校门岗值班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