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放假安排,1 月 17 日至 2 月 25 日为寒假。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的各项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现将 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假期期间,原则上实验室进行封闭管理,仍需使用的实验室,请向实验实训中心报备。同时在使用过程中要做好实验室使用记录。对需连续通电运行的设备及装置,必须要有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
二、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易制 毒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病原微生物、高压容 器以及高温电器等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防范措施 到位,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三、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排定实验室假期值班表,落实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职责,增强值班人员的责任意识,做好值班记录,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定期进行实验室安全巡查,真正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实验实训中心
2021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