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教体)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第十一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 生从业技能大赛活动方案的通知》(鲁教学函〔2023〕10 号) 要求,现将《第十一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预决 赛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十一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
预决赛工作实施方案
一、大赛目的
适应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要求,服务我省基础教育改革 发展需要,坚持立德树人、以学生为本,更新教师教育教学理念, 强化师范生从教基本技能教学与训练,提升师范生的教学技能、 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推进全省教师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本届大赛由山东省教育厅主办,青岛大学承办。大赛领导小 组及所设专门机构如下:
组 长:邢顺峰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副书 记、副厅长
副组长:申培轩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
成 员: 张茂聪 山东师范大学副校长
胡凡刚 曲阜师范大学副校长
钱国旗 鲁东大学副校长
赵明吉 聊城大学副校长
马凤岗 临沂大学副校长
孙 正 齐鲁师范学院副校长
孔伟金 青岛大学副校长
陈 涛 青岛大学副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竞赛组、会务组、仲裁组等工作组, 具体负责大赛各项组织工作。
三、大赛规程
(一)参赛资格。
全省普通师范类专业 2024 届毕业学生。其中,研究生参赛 范围为教育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 0401)、教育专业学 位研究生(专业代码 0451)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 业代码 0453),不含已有工作单位的定向培养研究生。参加学 前学段和小学学段比赛需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参加初中或高中 学段比赛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凡不符合报名资格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比赛成绩,并 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选手遴选。
1.学校推荐选手和一专多能选手遴选。
学校推荐选手:各高校可根据本校师范类专业设置和校级初 赛情况,每学段、每学科各推荐不超过 1 名优秀选手直接参加省 级决赛。每位推荐选手只能参加一个学段、一个学科的比赛。
一专多能选手:各高校可按照不超过本校推荐选手限额 10% 的数额(1 人以上的按四舍五入计,不足 1 人的可按 1 人计), 择优推荐本校一专多能选手直接参加省级决赛。每位一专多能选 手参加同一个学段、任意两个学科的比赛。
2.随机抽取选手遴选。
5 月 6 日—7 日,各高校需登录“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 业技能大赛智慧平台”(以下简称“大赛平台”)完善所有毕业生 的校级初赛参赛学段、学科信息,已完成推荐选手和一专多能选 手选拔的,可一并确定学校推荐选手和一专多能选手名单。
5 月 8 日,省教育厅通过“大赛平台”从每学段、每学科参 赛选手中分别随机抽取 10 位选手反馈至高校(不含学校推荐选 手和一专多能选手)。5 月 10 日,各高校须从 10 位选手中选定 3 位选手参加省级预赛,并通过“大赛平台”进行确认。每位随机 抽取选手只能参加一个学段、一个学科的比赛。随机抽取选手参 赛名单一经确定,不得更换。
(三)省级预赛。
省级预赛仅面向随机抽取选手。5 月 15 日,省教育厅公布 省级预赛各学段、各学科题目。各高校须于 5 月 20 日前,将自 行录制的模拟上课参赛视频(视频格式 mp4、mkv 文件,时长不能 超过 10 分钟,大小不超过 200M,视频统一以指定的随机抽取选 手编号命名)通过“大赛平台”的“网评系统”提交,逾时未提 交的,视为放弃比赛。
5 月 31 日公布入围省级决赛的随机抽取选手名单,选手入 围与否只依据其能力和水平,不考虑学校之间平衡。
(四)省级决赛。
5 月 31 日省教育厅公布省级决赛各学段、各学科固定题目 模拟上课赛题。7 月 20 日进行钢笔字考察,7 月 21 日—22 日进 — 5 — 行固定题目模拟上课、随机题目模拟上课和现场答辩。7 月 23 日举行大赛闭幕式和现场供需见面活动。
1.比赛环节。
固定题目模拟上课比赛(第一轮)。按照抽签确定的比赛顺 序,本时段所有选手依次完成第一轮固定题目模拟上课比赛。每 位选手讲课时间为 15 分钟,可使用事先准备好的 PPT 课件和自 带教具进行辅助,其中,各学段英语学科参赛选手模拟上课环节 教学语言以英语为主(第二轮比赛要求相同)。大赛竞赛组为所 有选手提供翻页笔。选手完成本轮比赛后,须及时返回候场室准 备第二轮比赛。
随机题目模拟上课比赛(第二轮)。选手完成第一轮比赛返 回候场室后,立即从大赛试题库中随机抽取第二轮模拟上课题 目,并使用候场室的教材(大赛竞赛组提供)做参赛准备。每位 选手的参赛准备时间为 1.5 小时,讲课时间为 10 分钟。本轮比 赛不得使用 PPT 课件和教具,必须使用黑板板书辅助授课。选手 的普通话和粉笔字水平将单列指标、单独赋分。大赛竞赛组为所 有选手提供基础辅助材料,其中,为学前教育科目提供钢琴、水 彩笔、水粉颜料、多色粉笔、大板纸、磁力贴、大夹子等材料。 现场答辩。选手完成第二轮随机题目模拟上课比赛后,立即 进入现场答辩环节,答辩时间为 5 分钟。其中,各学段英语学科 参赛选手使用英语答辩。
钢笔字考察。根据大赛竞赛组通知要求,所有参赛选手到指 定地点参加钢笔字考察。参赛选手使用自带钢笔以“楷体”抄写 指定文本,抄写字数在 100—150 字之间,限时 10 分钟。所用钢 笔应为普通钢笔(或黑色签字笔),不得使用翘头美工笔等特殊 书写工具,统一使用黑色墨水,不得做任何标记。
2.参赛要求。
每个参赛时段比赛开始前 30 分钟,参赛选手在候场室抽签 确定本时段比赛顺序。
选手不得携带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及任何资料进入比赛 现场(固定题目模拟上课所用自制教具除外),否则以作弊论处, 并取消比赛资格。
固定题目模拟上课比赛中如需演示课件,需保证使用 Microsoft Office PowerPoint 2013 版软件或者 WPS Office 2019 以上版本可正常播放,其中,视频须能在 QQ 影音视频播放软件 正常播放。演示课件于 7 月 9 日—11 日通过“大赛平台”提报。
参赛选手不得通过语言、PPT 课件、服饰等途径暴露个人、 参赛学校、辅导教师等信息,不得随意更换比赛题目。一经发现, 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及其所在学校单位获奖资格。
3.评委组成。
原则上每个学科设 1 个竞赛组,参赛选手较多的学科根据情 况设多个竞赛组,每个竞赛组设评委 4 人。为确保比赛公平公正, 评委由省教育厅从大赛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比赛期间,每个 竞赛组配备现场工作人员,负责通讯联络、比赛计时及分数统计等工作。
4.评分规则。
省级决赛分为固定题目模拟上课、随机题目模拟上课、现场 答辩和钢笔字考察四个环节,总成绩 100 分。其中,固定题目模 拟上课占比 45%,随机题目模拟上课占比 45%,现场答辩占比 10%, 钢笔字成绩作为参考。
选手比赛成绩的计算采用位次排名制。每个竞赛组的选手比 赛全部结束后,由评委根据选手在各环节的表现水平,分别对固 定题目模拟上课、随机题目模拟上课、现场答辩三个环节进行组 内位次排名,依据不同环节成绩占比,计算每名参赛选手的最终成绩。
学校推荐选手和随机抽取选手按组内个人最终成绩分别排 名,并按规定比例分组确定选手奖获奖数量和等次。一专多能选 手的综合成绩,依据选手两个参赛学科的相对成绩确定,并按综 合成绩确定选手奖获奖数量和等次。
团体成绩根据各参赛高校所有学段、所有学科的学校推荐选 手、随机抽取选手和一专多能选手的平均成绩确定。其中,因校 级初赛人数过少而放弃随机抽取选手比赛的学科,或虽参加省级 预赛但没有随机抽取选手入围的学科,以及已获得省级决赛资格 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比赛的学科等,相应学科按 0 分计入团体成 绩。
参赛选手因故不能全程参加比赛者,视为自动放弃比赛资 — 8 — 格,成绩记为 0 分。
5.奖励办法。
大赛设选手奖、教师奖、团体奖、优秀组织奖和钢笔字技能 考核奖。
选手奖。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学校推荐选手、随机抽取 选手、一专多能选手的获奖比例分别计算。其中,学校推荐选手 和随机抽取选手均按照每学段、每学科参加决赛选手人数的相应 比例分别授奖,一等奖为 20%,二等奖为 30%,三等奖为 30%; 一专多能选手根据综合成绩按照相应比例授奖,其中,一等奖为 20%,二等奖为 30%,三等奖为 30%。
教师奖。学校推荐选手和随机抽取选手获一等奖的,为获奖 选手的辅导教师颁发“优秀辅导教师”电子证书;一专多能选手 获一等奖的,为相应两个参赛学科的辅导教师分别颁发“优秀辅 导教师”电子证书。辅导教师名单一经确定,不得更换。
团体奖。根据团体成绩确定团体金奖 1 个、团体银奖 2 个、 团体铜奖 3 个。参赛学科少于 3 个(含)的高校,原则上不参加 团体奖评选。
优秀组织奖。根据各高校校级初赛组织情况、参加省级预决 赛学生成绩情况以及日常工作质量等,确定高校优秀组织单位,并颁发优秀组织奖。根据各市提报的各学段、各学科专家情况, 省级决赛的组织参与情况以及日常工作质量等,确定市级优秀组织单位。 钢笔字技能考察评价。根据钢笔字考察标准对参赛选手的钢 笔字书写进行打分,评选出 A 等级 20%、B 等级 30%。
一等奖获奖选手和“优秀辅导教师”获得者奖励金额分别为 5000 元,同时辅导多名选手并获得多个奖项的辅导教师,其所 获奖励金额以辅导选手获得的最高奖励为准,不重复获取奖励; 优秀组织奖获奖高校奖励金额为 5 万元。获奖人员的电子证书和 获奖单位的奖牌,由省教育厅发文公布并颁发。
对大赛中表现优秀的选手,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为省级优 秀毕业生。对获得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专科选手,可 向学校申请专升本校荐生资格。
6.监审与仲裁。
大赛设仲裁组,负责竞赛监督、受理申诉并进行仲裁,以保 证比赛运行平稳有序和竞赛结果公平公正。凡有违法违规、违反 竞赛规则的行为,参赛选手和高校均可向仲裁组提出申诉。申诉 须由参赛学校领队以书面形式在比赛当天结束后 1 小时内提出, 逾时不予受理。
仲裁组受理申诉后,依据大赛规程及相关文件进行调查和仲 裁,仲裁结论于申诉当天以书面形式答复并备案。仲裁组的裁决 为最终裁决,所有参赛人员均应服从。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 处理意见不服而影响比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7.现场观摩。
各市教育(教体)局可组织任现职的幼儿园园长、中小学校 长、相关用人单位负责人等进行现场观摩,各高校可组织相关教 师进行现场观摩,并参加赛后现场供需见面活动。
各单位要做好观摩人员组织工作,确保文明有序。现场观摩 人员须在比赛正式开始前 10 分钟凭观摩证和本人身份证入场,比赛期间原则上禁止出入赛场。观看比赛时,应自觉遵守观摩纪 律,保持各种随身设备处于关闭或静音状态,不得出现任何干扰 比赛进程、影响选手发挥的行为。凡有违者,取消观摩资格。
8.闭幕式及供需见面活动。
省级决赛后,大赛将组织参赛高校领队、各市教育(教体) 局工作人员、幼儿园园长、中小学校长等相关人员,与省级决赛 选手共同参加闭幕式及现场供需见面活动。
四、其他事宜
(一)决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7 月 21 日—22 日。比赛地点:青岛大学校内。
(二)网上报名。
6 月 20 日—21 日,各市教育(教体)局通过“大赛平台” 填报参加大赛活动人员信息(含市级联系人),并上传所有人员 的二寸彩色证件照片(近照)。各有关高校通过“大赛平台”填 报参加省级决赛人员信息(校领队、参赛选手),并上传所有人 员的二寸彩色证件照片(近照)。6 月 22 日前,各有关高校须通 过“大赛平台”提交校级初赛组织方案、竞赛规程和竞赛总结。 7 月 4 日—11 日,各市教育(教体)局、各有关高校通过“大赛 — 11 — 平台”填报大赛观摩人员信息,上报观摩人员的二寸彩色证件照 片(近照)。
“大赛平台”联系人:杨柳,联系电话:18053128066。
(三)现场报到。
各高校领队、参赛选手、观摩人员,7 月 19 日 15:00 前报 到;各市教育(教体)局领队、幼儿园园长、中小学校长、观摩 人员等 7 月 20 日 15:00 前报到。
7 月 19 日 16:00 召开领队会,每所参赛学校选 1 名代表, 为本校参赛选手抽取参赛时段(参赛时段分为:第 1 天上午、第 1 天下午、第 1 天晚上(视情况而定);第 2 天上午、第 2 天下 午、第 2 天晚上(视情况而定)。当天组织选手适应比赛场地和 调试课件。
(四)食宿安排。
比赛期间,评委专家食宿由大赛会务组统一安排、交通费由 本人工作单位承担,其他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本实施方案由山东省教育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