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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8太阳集团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通知
2023-06-20 09:00     (点击: )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建行杯”第九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方案》的通知》(鲁教高函〔2023〕19号)精神,为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选拔出创新创业优秀团队参加2023年第九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通知如下:

一、高教主赛道

1.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2.大赛目标

更中国、更国际、更教育、更全面、更创新、更协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承和弘扬红色基因,聚焦“五育”融合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开启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新征程,激发青年学生创新创造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打造共建共享的创新创业盛会,源源不断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3.大赛主要内容

3.1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强化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入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各类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3.2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激励青年学生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3.3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形成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4.参赛项目类型和要求

4.1项目类型

4.1.1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4.1.2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4.1.3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4.1.4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参赛项目团队应认真了解和把握“四新”发展要求,结合以上分类及项目实际,合理选择参赛项目类别。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四新”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

4.2参赛方式和要求

4.2.1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4.2.2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

4.3参赛组别和对象

4.3.1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2023年5月19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4.3.2初创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2023年5月19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4.3.3成长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年3月1日前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2023年5月19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4.4参赛项目要求

4.4.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

4.4.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4.4.3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

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4.4.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1.活动主题

强国有我新征程乘风破浪向未来。

2.活动目的

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断拓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时代内涵,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上山下乡出海”,乘风破浪向未来。通过扎实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眼入耳入脑入心,使广大青年学生深刻理解“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厚植家国情怀,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引导师生紧紧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用创新创业的生动实践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贡献“红旅”方案。

3.主要内容

关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挖掘乡村多元价值,认真做好培训宣传及项目转化等工作。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专项经费、校地协同等多种形式,努力实现项目长期对接,助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大学生项目团队要积极深入基层,利用专业知识开展创新创业,助力乡村振兴。

4.“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项目要求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4.1参赛项目要求

4.1.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农业农村、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4.1.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4.1.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2023年5月19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2参赛组别和对象

4.2.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4.2.2创意组

(1)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

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2023年5月19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4.2.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2023年5月19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负责人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三、产业命题赛道

1.目标任务

1.1发挥开放创新效用,打通高校智力资源和企业发展需求,协同解决企业发展中所面临的技术、管理等现实问题。

1.2引导高校将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促进学生了解产业发展状况,培养学生解决产业发展问题的能力。

1.3立足产业发展,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校企协同培育产业新领域、新市场,推动大学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2.参赛要求

2.1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支参赛团队只能选择一题参加比赛,允许跨校组建、师生共同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揭榜答题的实际核心成员。

2.2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即2018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教师(2023年8月15日前正式入职)。

2.3参赛团队所提交的命题对策须符合所答企业命题要求。参赛团队须对提交的应答材料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物权。各有关学院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3.时间安排

3.1命题征集。命题企业于6月10日24:00前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进行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产业命题赛道命题申报,各相关学院要积极发动合作企业参与命题申报工作。

3.2命题发布。国赛组委会对企业申报的命题进行评审和遴选。入选命题将于6月下旬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和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PILC)官网(网址:www.pilcchina.org)公开发布。

3.3参赛报名。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报名。参赛报名及对策提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3年8月15日24:00。请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同上),查看校企对接的具体流程,积极开展对接,确保供需互通。

四、赛程安排

1.组织发动与宣传阶段(2023年6月5日-15日)

1.1学校下发《通知》,宣传和介绍大赛的概念和内容,为大赛和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营造氛围。

1.2各学院指定一名牵头负责的院领导,负责本学院的参赛动员和参赛组织工作,建立学院竞赛保障和激励机制;按学院成立大赛组织小组,认真学习和领会大赛的要求,全面发动广大师生参与,对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要求,谋划和推进本学院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2.项目申报和组队阶段(2023年6月5日-16日)

召开学校各部门和学院负责领导的动员会,明确要求和任务。

3.计划书编写阶段(2023年6月5日-16日)

各项目团队根据要求认真撰写完善申报材料(按照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申报表格式填写),同时登陆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五、工作要求

1.组织实施。大赛项目征集和校赛选拔工作由创新创业学院牵头,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科研处、团委、合作发展处、各学院等多部门协同配合。

2.征集要求。各学院要注重鼓励开展师生共创,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要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创业大赛项目组队参加;要深挖校友资源,寻找、动员、帮助符合参赛条件的校友参加 “互联网+”大赛。

3.指标要求。各学院须达到25%的在校生参赛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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