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分校:
为深入推进我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积极引导广大教师主动将创新思维、创业意识融入课程教学,吸引校外行业企业、科研院所专家参与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水平,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与服务,依据《0638太阳集团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教师选聘办法(试行)》(菏院办字〔2018〕9号)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新一轮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校外导师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风尚、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奉献精神,善于交流沟通,有较强的口头表达与文稿撰写能力,志愿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指导和公益性服务。
3.具有较为宽厚的学科专业基础和较为丰富的实践经历以及良好的创新创业精神,能够为大学生提供持续且专业的创新创业指导与服务。
4.熟悉国家、省、市创新创业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社会资源和创新创业经验,或具有指导大学生科技创新、成功创业的经历。
5.在相关领域有自主创业经验或2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验,或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熟悉产业政策、企业经营和市场规则。
(二)校内导师条件
校内导师除具备校外导师(一)至(四)项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近五年来,在创新创业方面获得省市级以上成果或奖励;
2.近五年来,担任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方面项目评审专家或社会兼职;
3.近五年来,指导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学科竞赛等,并取得优异成绩。
二、导师的职责
(一)面向全校开设创新创业专题讲座或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二)组建创新创业团队,指导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组队参加国家、省、校级重要学科竟赛、创新创业大赛和创新创业成果展示。
(三)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关部门组织的创新创业公益活动、创新创业教育论坛、创客活动等。
(四)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评审、论证及跟踪帮扶。
(五)为大学生提供创新创业政策咨询、手续办理、企业经营运作等方面的咨询指导,为创新创业团队建设、培养和文化塑造等方面出谋划策,对我校大学生在创新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指导。
(六)接纳我校学生到所在企业或单位参观学习,提供相关领域创新创业资源供学生进行创新创业实践。
(七)学校交给的其他相关创新创业公益性服务工作。
三、遴选方式
(一)校内导师遴选。校内导师由个人申请,二级学院或有关部门推荐,汇总后,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初核,报学校审批。
(二)校外导师遴选。校外导师由创新创业学院、有关部门、二级学院采用邀请的方式进行选聘,汇总后,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初核,报学校审批。
经学校审定同意后,上述入选导师由学校颁发聘书,纳入导师库管理,并在创新创业学院网站公布。
四、遴选对象
(一)全校教师;
(二)优秀校友、成功的创业企业家;
(三)行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技术、管理专家;
(四)投资、金融、法律、咨询等行业专家;
(五)其他科技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实践工作者。
五、遴选人数
在校学生总数在1000人以下的,校内导师、校外导师各4名;在校学生总数在1000--2000人的,校内导师、校外导师各8名;在校学生总数在2000人以上的,校内导师、校外导师各10名。
学校相关部门可结合本职工作推荐1-2名校外导师。
六、创新创业导师的管理
(一)学校创新创业导师库实行动态管理,由学校创新创业学院负责。
(二)学校对在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予以续聘;对不能胜任指导工作或多次无故不参加创业指导活动的,取消导师资格;因导师本人原因无法履行服务职责,退出导师库;导师本人违法违纪的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创新创业学院及时办理退出手续。
(三)学校每两年举办一次0638太阳集团“十佳创新创业导师”评选活动,并颁发荣誉证书。
七、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对报名人选进行及时审核,认真做好本创新创业导师的推荐或邀请工作。
(二)材料提交:以二级学院、相关部门为单位提交《0638太阳集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库推荐表(校内)》(附件1)、《0638太阳集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库推荐表(校外)》(附件2)和《0638太阳集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汇总表》电子材料及签章版纸质材料,于6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锦苑403室),电子材料发送到邮箱1379683995@qq.com。
联系人:黄中普,毕德春 联系电话:0530-5668001。
附件1.0638太阳集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库推荐表(校内)
2.0638太阳集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库推荐表(校外)
3.0638太阳集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