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师范类毕业生报到证遗失补办程序
省教育厅规定,就业报到证的遗失补办期限为两年(以每年6月30日为临界时间点)。到省教育厅补办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在市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证明。
(二)档案保管单位开具的就业报到证丢失证明。
(三)毕业生档案中的报到证副联。若档案中无报到证副联,须提供原毕业学校出具的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和就业工作调配表。
(四)毕业证原件。
(五)身份证原件。
补办地点: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29号山东省教育厅学生处
2、非师范类毕业生办理所需材料和程序
(一)登报声明。“某某学校、某某人、某某号(报到证编号见毕业生本人档案中的报到证通知书存根)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丢失(或损毁),声明作废。”
(二)就业单位、毕业学校出具报到证丢失(或损毁)证明。
(三)档案中存留的“报到证通知书”
(四)毕业生持有关材料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毕业生就业处办理补办手续。
注:以上各种手续必须齐全,手续不全者不补发。报到证开具之日起三年内可以补办,过期不予受理。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高校毕业生就业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2号省转业干部培训中心大楼4层,乘车路线:从山师乘75路、110路至“解放路”站下车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