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单县分校、郓城分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9〕8号)精神和山东省教育厅相关要求,为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选拔出创新创业优秀团队参加2019年第五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经研究决定,我校拟组织开展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 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大赛为牵引,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0638太阳集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领导和协调,成立0638太阳集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我校创新创业大赛活动。
领导小组
组 长:王焕良 姜同松
副组长:黄济民 刘兴坦 胡尊东
成 员:袁宗建 王联奎 田智祥 李洪奇 王广峰
祝 磊 张桂荣 各二级教学单位书记、院长
工作小组
1.竞赛组:王联奎 张桂荣 杨红兵 王化荣
各二级教学单位副书记
2.宣传组:赵玉松 吕 杰 韩艳君 陈凌云
3.服务组:祝清森 黄中普 毛万里 朱 贺 靳香莹
4.培训组: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四、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五、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3.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
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
六、参赛组别和对象
(一)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 2019 年 5 月 31 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⑴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⑵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6年 3 月 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⑴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⑵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⑶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16年 3 月 1 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6 年 3月 1 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 轮次以上(含 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⑴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 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⑵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⑶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⑴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 5 年(2014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
⑵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
⑶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 年 3 月1 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⑴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⑵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本专科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
⑶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⑴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
⑵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⑶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三)职教赛道
职教赛道仅限专科学生报名参赛。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 2019 年 5 月 31 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专科在校学生。
2.创业组。 参赛项目在 2019 年 5 月 31 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 5 年(2014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专科在校学生或毕业 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 1/3。
七、赛程安排
(一)组织发动与宣传阶段(2019年4月—5月)
1.学校下发《通知》,宣传和介绍大赛的概念和内容,为大赛和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营造氛围。
2.各学院、分校指定一名牵头负责的领导,负责本单位的参赛动员和参赛组织工作,建立竞赛保障和激励机制;成立大赛组织小组,认真学习和领会大赛的要求,全面发动广大师生参与,对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要求,谋划和推进本单位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指定一名教师担任竞赛工作联络员,负责本单位教师和学生的宣传组织以及与竞赛工作组联系等各项工作,于5月10日前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
(二)项目申报和组队培训阶段(2019年4月—5月)
1.召开动员会:召开学校各部门和学院负责领导的动员会,明确要求和任务。
2.报名:大赛只接受以学院、分校为单位的个人和团队报名(不超过8人),参加比赛的个人和团队填写项目报名表(附件1),并参考附件3模板撰写商业计划书。
3.培训:5月中旬请校外专家进行创新创业专题培训。
(三)计划书编写阶段(2019年5—6月)
各项目团队根据要求认真撰写完善申报材料(按照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申报表格式填写),同时登陆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四)初赛(2019年6月上旬)
参赛团队提交申报材料,对各团队递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网上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决赛(2019年6月中旬)
全真模拟互联网+大赛评审答辩形式进行校选拔赛决赛。
八、奖项设置
大赛设置一等奖5项(主赛道3项、红旅赛道和职教赛道各1项)、二等奖10项(主赛道8项、红旅赛道和职教赛道各1项)、三等奖20项(主赛道16项、红旅赛道和职教赛道各2项),优秀组织奖5项,优秀辅导教师奖5个。
优秀组织奖,根据学生参与情况和获奖比例情况排名;优秀指导教师,根据教师辅导学生的成绩排名。
获一、二、三等奖的团队,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和1000元奖励。
九、工作要求
1.组织实施。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选拔预计在6月举行,山东省赛预计将在7月举行,全国总决赛预计在10月举行。大赛项目征集和校赛选拔工作由学生工作处牵头,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实施,教务处、科研处、团委、合作发展处、各学院(分校)等多部门协同配合。
2.征集要求。各单位要注重鼓励开展师生共创,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要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创业大赛项目组队参加;要深挖校友资源,寻找、动员、帮助符合参赛条件的校友(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参加第五届“互联网+”大赛。
3.指标要求。各单位须达到15%的在校生参赛率,主赛道和职教赛道的项目数要达到每千名在校生不少于20项;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数要达到每千名在校生2项以上。详细分配名额见附件4。
4.提交要求。收齐汇总后,统一将项目申请表(附件1)和项目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稿于2019年5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hzxycxcy@126.com,以单位分项目命名,格式为:单位-主赛道(红旅赛道)-项目组别-项目名称-项目教师负责人。为便于信息沟通和交流,请参赛师生加入创新创业竞赛群(群号962440693,每个项目1名老师+1名学生加群即可),大赛重要资料以及通知文件会在群中发布。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黄中普
电 话: 5668009 15054022098
附件1:
第五届0638太阳集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附件2:
第五届0638太阳集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
附件3:
商业或项目计划书提纲
附件4:
第五届0638太阳集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分配表
0638太阳集团
2019年4月20日